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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108年9月27日府工採字第1083019689號函先行修正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JB01010展覽服務業或J601010藝文展覽業或I105010藝術品諮詢顧問業登記之證明文件或其他與本案標的相關業類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服務建議書之格式及內容及評審方式:詳評審須知
2.資格審查:108年12月24日(星期二)上午9時15分於北投國中3樓簡報室舉行,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始得參加服務建議書之評審。
3.服務建議書評審:108年12月24日(星期二)上午11時00分於北投國中3樓簡報室舉行。
4.預計決標日期:108年12月24日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2月16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12月17日。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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