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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仰德大德4段75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台北市政府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本案具有「IF01010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或「F217010消防安全設備零售業」或「F117010消防安全設備批發業」或「E603040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得以承裝關於消防設備之業務者。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依採購法第30條規定,勞務採購案以免收押標金、履約保證金為原則,惟因涉及較多消防設備,將於驗收後收取保固金。
二、開標時間及地點:114年6月25日上午9時於本校視聽中心。
三、評選委員會議訂於:114年6月27日上午9時於本校視聽中心,請投標廠商出席簡報,不另行發開會通知予投標廠商。
四、對招標內容疑義: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規定,「機關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得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五、疑義、異議受理窗口:臺北市立格致國民中學總務處事務組,傳真號碼02-28613044,地址:111臺北市士林區仰德大道4段75號。
六、其他:1.詳如招標文件。2.本案原訂開標日期若遇天候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校停班、停課,順延於恢復上班、上課之第一天同時間辦理開標,不另行通知。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格致國民中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