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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仰德大道4段75號總務處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2年10月31日以前將採購標的送達臺北市立格致國民中學,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約定。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臺北市政府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般零售業(營業項目有與本案產品相關廠商皆可)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保證金:
(一)免收押標金:免收。
(二)履約保證金:免收。
二、開標時間及地點:112年10月5日下午1時30分於本校視聽中心。
三、對標案需求規格等問題請洽本校教務處郭組長,若對招標內容疑義: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規定,「機關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得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應於民國112年9月30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釋疑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一日即112年10月2日。
四、本標案無預付款,為第1次招標,如未達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之規定,簽准首長同意逕採限制性招標,得不受3家投標廠商之限制辦理開標。
五、疑義、異議受理窗口:臺北市立格致國民中學總務處事務組,傳真號碼02-28613044,地址111臺北市士林區仰德大道4段75號。
六、其他:
1.詳如招標文件。
2.本案原訂開標日期若遇天候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校停班、停課,順延於恢復上班、上課之第一天同時間辦理開標,不另行通知。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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