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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履約經機關於午餐供應委員會考評優良,並經午餐供應委員會決議同意辦理後續擴充者,得辦理後續擴充採購,其擴充採購以1年為限,擴充採購金額以新臺幣272萬元為限。(每份價格預估85元*預估數量160份*200天)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2段360號
履約期限
本契約履約期限自115年8月31日起至116年6月30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政府教育局115年5月27日招標文件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F501060餐館業、F501990其他餐飲業、C199030即食餐食製造業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本案預定於115年7月1日(三)下午02:30辦理評選會議(地點:本校校務發展室室),經資格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始得參與;廠商簡報之順序依各合格廠商投標文件送達時間先後順序而定。評選議時間若有異動,另行通知調整時間。2.本案採複數決標,依其評選結果之優勝序位,選取序位前2家之廠商辦理議價(約)。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1/4期限前(即民國115年6月12 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另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 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1/4(即115 年 6 月17日),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對本案採購若有疑問,(聯絡電話:2841-1350#40;傳真號碼:2841-1941;總務處;地址: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360號)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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