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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年度廠商履約情形良好或因續契約未完成標辦或其他原因,機關得要求廠商依本契約內容及單價擴充,金額以490萬元為限。
2.雙方如未續約,而機關因續期契約未完成標辦或其他原因,機關得要求廠商依原契約內容及價金,延長履約期限至多2個月。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2段360號(行政樓2樓校務發展室)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投標廠商依招標文件投標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合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2段360號總務處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係指機關通知交付處理通報單日期不逾12月31日) 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預約式契約,依各個通報單完成期限,施作期間較短。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專業營造業:E103091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
2.其他業類:種苗業(A101011)、園藝服務業(A102080)。
《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條》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具有處理褐根病相關藥劑防治經驗(需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或農委會林業試驗所「樹木褐根病防治檢驗流程及檢體檢驗標誌之製作」技術轉移證明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負責人或所聘僱﹝有勞保辦理證明﹞之員工具有園藝施工相關技術
士證照。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公告底價
:新臺幣4,650,000元
※本案採總價決標,單價訂約。契約價金之給付,依實際施作或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結算。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提出疑義期限為113年3月1日以前以書面向本處提出(聯絡電話:02-28411350分機40、傳真:02-28411941、地址: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360號),本處疑義釋疑期限為113年3月8日以前。
※本契約執行期限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係指機關通知交付處理通報單日期不逾12月31日)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2.廠商履約情形良好或因續契約未完成標辦或其他原因,機關得要求廠商依 本契約內容及單價擴充。
3.雙方如未續約,而機關因續期契約未完成標辦或其他原因,機關得要求廠商依原契約內容及價金,延長履約期限至多2個月 。
※施工單施工期限:以各施工單處理通報單施作期限之期為主。
※投標廠商派人員參加開標,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依投標須知第49點規定「由負責人或代理人攜帶授權書正本參與」;若需領回押標金時,請該廠商人員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公司大小章。
※押標金以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繳納者,請留意有效期應符合投標須知第25點規定,即「押標金有效期」應比投標須知第47點「報價有效期」長30日以上,期限不足者依投標須知第57點規定為不合格標。
例:倘開標日為3月1日,投標文件(含報價有效期)有效期自投標時起至開標次日起60日止,則押標金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者,其押標金有效期依第25點規定應至開標次日起90日止,即有效期應逾5月30日後。(3月1日不計,自3月2日當日起算90日)
※依投標須知第10點規定,請一併檢附領標電子憑據;非本標案或未檢附,經本機關依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本標案領標憑據者,依投標須知第57點第9款規定視為不合格標。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至善國民中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