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4段48號桃源國中育才樓1樓多功能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4段48號桃源國中總務處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至本契約監造標的工程驗收合格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11年04月06日府授工採字第1113007988號函修頒之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建築師事務所:
a.開業證書。
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或結構工程 。
b.技師公會會員證。
3.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或結構工程 。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4.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5.納稅證明資料(最近1期之申報書收執聯、繳款書收執聯或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
6.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截標日期:111年4月29日(五)上午11時00分。
2.開標日期:111年4月29日(五)下午14時00分。
3.開標地點:本校育才樓1樓多功能教室。
4.評審會議時間預訂:111年5月3日(二)上午10時10分,簡報時本校僅提供投影螢幕使用,其餘簡報工具由廠商自備,評審時間如有異動,以機關正式通知為準。
5.評審會議地點:本校育才樓1樓多功能教室。
6.底價訂定情形:本案不訂定底價,依據政府採購法第47條第1項第2款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決標,並採固定費用給付。
押標金額度
本案為未達公告金額之勞務採購,依政府採購法第30條第1項第1款規定,免繳押標金。
其他
1.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2.預定決標日期:預定決標日為111年5月3日。
3..參加投標廠商視需求至本校現場實際勘查及精確估算。
4.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之四分之一期限前(111年4月25日17:00前) 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一天(111年4月28日上午12:00前)。連絡電話:28929633轉241蔡溪圳主任,傳真:28952080,地址: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4段48號。
5.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6.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已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及其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不再採用(本案招標文件免工本費)。
7.本案統包工程委託監造技術服務為5學校(桃源國中、立農國小、新民國中、大屯國小、湖山國小)聯合招標(合併招標、分開訂約),決標後得標廠商將與該5校各自簽訂契約,並由各校辦理履約管理。監造之範圍包括上述各校,廠商得赴各校現場詳實勘查,俾以明瞭各校運動場及跑道相關位置,以利本案監造。內容詳服務需求計畫書、契約書等相關規定。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