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電子郵件信箱
t769@sljh.tp.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345號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開工日起至工程招標案竣工驗收合格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臺北市政府頒定之範本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4月10日前以書面送達機關請求釋疑,本校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5年4月13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聯絡電話:02-8861-3411轉分機520,傳真號碼:02-2882-8424,地址: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345號總務處。
二、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領標及投標時間者,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如開標當日因颱風的災變停止辦公者,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三、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內送達本校總務處。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四、本案公告底價為新台幣206萬1,904元整。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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