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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屬水管、電氣工程,且已與建築工程分開招標(水電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時間至111年12月31日,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550,053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345號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 60 日內備料並申報開工,開工之日起 30天竣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範本111年01月10日府授工採字第1110100440號函修頒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級(含以上)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分段開標。決標方式:評分及格最低標。
(依第48條第2項規定,不受三家廠商限制)。
※第二次招標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公告底價:新臺幣460萬5,050元整。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5月3日下班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5月5日下午17點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如有意願投標,可自行於上班期間至本校場勘。(或可洽詢總務處,電話:02-88613411轉520、500)
※審查委員會訂於111年5月11日(三)下午2時10分召開(地點:本校中正樓205會議室)。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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