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機關地址
116 臺北市 文山區 指南路三段二巷十四號
電子郵件信箱
a26621437@gmail.com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北政國民中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9000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三段二巷十四號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本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F213030電腦設備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相符合者之合法設立登記廠商
請提出廠商資格文件影本,必要時得標廠商應提出證本工機關查驗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押標金:新臺幣9萬元整
2.履約保證金:新臺幣17萬元整
3.納稅證明:最近1期或前1期之納稅證明
4.廠商信用證明:
〈1〉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2〉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日前半年以內,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該單位有權人員及經辦員無效
5.廠商提出異議、疑議期限及機關釋疑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議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期限自公告日起算至105年7月24日止,本機關釋疑期限微截止投標日前1日止。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