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三段102巷12號
電子郵件信箱
nini0128401@g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視其契約期間交貨及服務品質情形,並經本校午餐供應委員會決議後,得續約1年(即1學年:109年8月1至110年7月31日止),預估數量為92,000份,後續擴充金為529萬元。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三段102巷12號(第二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三段102巷12號(文書組)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9年7月31日(詳採購契約第7條)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105年09月01日府工採字第10530240000號函修頒並經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8年4月增修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F501060餐館業、F501990其他餐飲業、C199030即食餐食製造業。
2.其他證明文件:依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學校外購盒餐或團體膳食之廠商,應取得政府機關優良食品標誌驗證或經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稽查、抽驗、評鑑為衛生優良者。
3.其餘詳見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請投標廠商詳閱招標文件,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應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期限前(108年6月18日),以書面向本校總務處事務組提出釋疑,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聯絡電話:29393031#630黃冠妮、傳真:29397866、地址: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102巷12號。
二、預定決標日:108年6月25日。
三、本案採最有利標複數決標,經委員評選序位最低2家為得標廠商,不辦理議價,採固定費率,由2家廠商隔月輪流供餐。
四、評選時間預定為:108年6月25日上午10時假本校弘毅樓2樓會議室辦理;如有異動請以機關正式通知為準。
五、教育部為辦理「食安五環」,推動學校午餐使用可溯源生鮮食材,提供辦理縣市每人(僅學生)每日一餐3.5元獎勵金,執行方式依中央核定獎勵金方案辦理,本項金額納入採購金額計算。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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