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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福興路80號2樓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立興福國民中學特種基金保管款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福興路80號總務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台北市政府範本並視需要修改
廠商資格摘要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如報(減)價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者,不得做為決標對象。承攬工程造價限額認定,依「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2條及第4條之1規定辦理。):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獎懲紀錄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者,為不合格標。)、土木包工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期限前之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17時內送達,逾期恕不受理。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9月13日17時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9 月15 日(含)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請投標廠商注意將領標憑據併入投標文件投標。本案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進入本校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到場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本案依採購法規定開標時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本次公告之圖說與公開閱覽時圖說檔案相較,已修改圖A603,請廠商詳閱。
押標金新台幣15萬元整。
本案公告底價為新台幣4,999,000元整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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