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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標廠商如經本校午餐供應委員會會議決議通過履約情形良好,本校保留與之後續擴充1年之權利(自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預估採購數量16萬份,每份固定價格64元(不含1元合作社代辦清潔費),另每人每餐餐費加中央獎勵金10元,後續擴充金額1,184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富康街1巷24號總務處
履約期限
上課日(每日分批交貨),交貨規範詳契約及履約規範說明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F501060餐館業、F501990其他餐飲業、C199030即食餐食製造業。
二、其他證明文件: 依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學校外購盒餐或團體膳食之廠商,應取得政府機關優良食品標誌驗證或經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稽查、抽驗、評鑑為衛生優良者之相關證明文件。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6月6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校請求釋疑,本校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6月9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二、請求釋疑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富康街1巷24號總務處。電話:02-27828094轉1510。傳真:02-27883775。
三、投標截止期限:112年6月19日下午5時0分。
四、資格標開標時間:112年6月20日上午9時0分、本校誠正樓3樓會議室。評選會議時間及地點:112年6月29日上午9時0分、本校誠正樓3樓會議室。評選作業前經資格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始得參與後續評選。簡報順序依各合格廠商投標文件送達時間先後順序決標。
五、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誠正國民中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