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電子郵件信箱
daby1234@ccjh.tp.edu.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合約期滿前經學校午餐委員會議決議通過廠商履約情形良好者,機關保留後續擴充1個學年度(自109年8月1日至110年7月31日),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台幣8,050,000元整,以原契約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單價比照原契約單價,後續擴充其契約條件依續約當年度教育局公告最新契約版本及規定訂約,另配合中央辦理「食安五環」推動學校午餐使用可溯源生鮮食材之中央獎勵金(即「臺北市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可追溯生鮮食材申請獎勵金實施計畫」部分,以下稱「獎勵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截止投標
108/08/09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8/08/12 17: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08/08/12 09:0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08/08/12 17: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2)27828094#151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富康街1巷24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F501060餐館業、F501990其他餐飲業、C199030即食餐食製造業
■b.其他證明文件:依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學校外購盒餐或團體膳食之廠商,應取得政府機關優良食品標誌驗證或經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稽查、抽驗、評鑑為衛生優良者。
附加說明
(一)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8月2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校請求釋疑,本校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8月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二)請求釋疑地址、聯絡人、電話、傳真電話:臺北市南港區富康街1巷24號-臺北市立誠正國民中學總務處-承辦人事務組長。電話:(02)2782-8094轉1510 傳真電話:(02)2788-3775。
(三)資格審查之時間、地點:108年8月12日上午9時0分整假本校3樓會議室辦理。評選會議之時間、地點:108年8月16日上午9時0分整假本校3樓會議室辦理。簡報順序依各合格廠商投標文件送達時間先後順序決定。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8/09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8/08/12 17:00截止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