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E-2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總變電站更新工程

臺北市立誠正國民中學 決標日:106/03/3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鈞鴻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111,800
原始預算
$ 4,570,840
底價金額
$ 4,553,900
決標折數
90.2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誠正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79.6.3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以寧
聯絡電話 (02)27828094#1510
機關代碼 3.79.6.35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誠正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富康街1巷24號
聯絡人 王以寧
聯絡電話 (02)27828094#1510
傳真號碼 (02)27883775
電子郵件信箱 janet@ccjh.tp.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3/30
原公告日 106/03/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誠正國民中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4/10 17:00
開標時間 106/04/11 09:00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富康街1巷24號3F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富康街1巷24號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90日曆天完成(詳契約主文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登記證、當年度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2.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4. 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設規格標。開標後,資格文件審查合格之廠商,進行規格文件審查;規格文件審查合格之廠商,進行價格文件審查。 2.本案採廠驗至少1次,倘有不合規定情事,再行辦理複驗至符合規定,方可進施工預定地點安裝,所有期程皆計為履約日數,不得以廠驗不合格改善期為由,申請改善期間免計工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誠正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4/1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6.3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以寧
聯絡電話
(02)27828094#1510
機關代碼
3.79.6.35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誠正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富康街1巷24號
聯絡人
王以寧
聯絡電話
(02)27828094#1510
傳真號碼
(02)27883775
電子郵件信箱
janet@ccjh.tp.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3/30
原公告日
106/03/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誠正國民中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4/10 17:00
開標時間
106/04/11 09:00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富康街1巷24號3F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富康街1巷24號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90日曆天完成(詳契約主文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登記證、當年度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2.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4. 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設規格標。開標後,資格文件審查合格之廠商,進行規格文件審查;規格文件審查合格之廠商,進行價格文件審查。 2.本案採廠驗至少1次,倘有不合規定情事,再行辦理複驗至符合規定,方可進施工預定地點安裝,所有期程皆計為履約日數,不得以廠驗不合格改善期為由,申請改善期間免計工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誠正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4/1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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