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Xing26 已決標公告

110-111年工友業務委外勞務採購案

臺北市立新興國民中學 決標日:109/12/0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竹圍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32,000
原始預算
$ 432,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新興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79.6.3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2 - 人力派遣服務(勞動派遣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周信華
聯絡電話 (02)25714211#502
機關代碼 3.79.6.33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511號
聯絡人 周信華
聯絡電話 (02)25714211#502
傳真號碼 (02)25372769
電子郵件信箱 jou.sh@msa.hinet.net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派遣勞工之固定費用金額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校得就廠商契約時間(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之履約情形,保留辦理後續擴充採購。後續擴充服務上限期間1年(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後續擴充採購金額上限43萬2,000元。後續擴充條件以「原契約(110年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說明二,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並配合簽署同意書,得免辦理議價程序。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2/14 09:00
開標時間 109/12/14 10:30
開標地點 本校活動中心1樓校史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51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業別符合以下4項其中1項(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 (1)IZ12010人力派遣業 (2)A102080園藝服務業 (3)I801011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 (4)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二、合法納稅者。 三、非金融機構之拒絕往來戶。 四、非政府採購之停權廠商。 五、其他投標須知載明應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投標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至下午17時內送達本校總務處。 2.大陸地區廠商不得參與。 3.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4.本案不公告底價。 5.評審預定於開標文件及資格審查完畢後續辦,預計約為109年12月14日上午10時40分。簡報順序依據投標文件送達本校之順序,不另辦理抽籤。 6.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若有疑義者,應於109年12月9日(星期三)下午17時前以書面送達本校請求釋疑。 7.本案承辦人事務組長周信華,電話:02-25714211轉502,傳真:02-25372769,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511號活動中心1樓總務處。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新興國民中學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2/14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6.33
聯絡人
周信華
聯絡電話
(02)25714211#502
機關代碼
3.79.6.33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511號
聯絡人
周信華
聯絡電話
(02)25714211#502
傳真號碼
(02)25372769
電子郵件信箱
jou.sh@msa.hinet.net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派遣勞工之固定費用金額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校得就廠商契約時間(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之履約情形,保留辦理後續擴充採購。後續擴充服務上限期間1年(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後續擴充採購金額上限43萬2,000元。後續擴充條件以「原契約(110年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說明二,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並配合簽署同意書,得免辦理議價程序。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2/14 09:00
開標時間
109/12/14 10:30
開標地點
本校活動中心1樓校史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51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業別符合以下4項其中1項(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 (1)IZ12010人力派遣業 (2)A102080園藝服務業 (3)I801011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 (4)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二、合法納稅者。 三、非金融機構之拒絕往來戶。 四、非政府採購之停權廠商。 五、其他投標須知載明應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投標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至下午17時內送達本校總務處。 2.大陸地區廠商不得參與。 3.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4.本案不公告底價。 5.評審預定於開標文件及資格審查完畢後續辦,預計約為109年12月14日上午10時40分。簡報順序依據投標文件送達本校之順序,不另辦理抽籤。 6.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若有疑義者,應於109年12月9日(星期三)下午17時前以書面送達本校請求釋疑。 7.本案承辦人事務組長周信華,電話:02-25714211轉502,傳真:02-25372769,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511號活動中心1樓總務處。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新興國民中學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2/1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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