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jou.sh@msa.hinet.net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511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行業別符合以下2項其中1項::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應檢附承攬工程手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等。
(2)E103111防水工程專業營造業,應檢附承攬工程手冊、專業營造業登記證等。
二、合法納稅者。
三、非金融機構之拒絕往來戶。
四、非政府採購之停權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投標請於上班日8時至17時內送達本校總務處(本校109年11月7日星期六校慶日上午8時至下午14時得投標送至總務處,109年11月9日星期一校慶日補假總務處無人受理得於8時至17時投標送至警衛室)。
2.大陸地區廠商不得參與。
3.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4.公告底價:新臺幣參佰零柒萬元正(NTD:3,070,000)。
5.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6.參加投標廠商得視需求至施工現場實際勘查及按照圖說規定精確估算,現場勘查為上班日8時至17時內,因等標期間有校慶及補假等事宜,請先請電洽承辦人確認時間。
7.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若有疑義者,應於109年11月7日(星期六)本校校慶日中午12時前,以書面送達本校總務處請求釋疑。
8.有關招標標的問題請洽:本校事務組承辦人周信華先生,電話:02-25714211轉502,傳真:02-25372769,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511號新興國中活動中心1樓總務處。
9.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