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Xing22 已決標公告

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整修工程

臺北市立新興國民中學 決標日:108/12/0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大信室內裝修設計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520,000
原始預算
$ 2,750,222
底價金額
$ 2,750,000
決標折數
91.6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新興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79.6.3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周信華
聯絡電話 (02)25714211#502
機關代碼 3.79.6.33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511號
聯絡人 周信華
聯絡電話 (02)25714211#502
傳真號碼 (02)25372769
電子郵件信箱 jou.sh@msa.hinet.net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9.4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2,750,222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2/13 17:00
開標時間 108/12/16 14: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51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新興國民中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立新興國民中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51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5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E10101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E801060室內裝修業。 2、應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3、合法納稅者。 4、非金融機構之拒絕往來戶。 5、非政府採購之停權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投標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至下午17時內送達。 2.大陸地區廠商不得參與。 3.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4.公告底價:新臺幣2,750,000元整。 5.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請注意:招標文件中的「標單」共有2份,分為「第一期」及「第二期」,2份皆為投標必要文件,2份加總金額應同「投標書」。投標文件請依投標須知內之「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本表放於第1頁)依序放於「投標封套」內,免備資格封、規格封、價格封。 6.參加投標廠商視需求至施工現場實際勘查及按照圖說規定精確估算, 現場勘查日期為108年12月4日上午8時至下午17時。 7.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若有疑義者,應於108年12月6日下午17時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12月9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8.預訂決標日期:同開標日期。 9.本案預計由本校於108年12月16日通知得標廠商於108年12月18日開工,於108年12月17日內由得標廠商完成期初空污費申報,並於開工之日起50日曆天內竣工。。 10.本採購案之「空調設備:一對一分離式冷氣(7.1KW)6組、及一對一分離式冷氣(5KW)2組」應於108年12月19日以前將設備送到學校指定地點。本項冷氣之施工安裝期限,同前項之50日曆天內竣工。 11.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新興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2/1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6.3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周信華
聯絡電話
(02)25714211#502
機關代碼
3.79.6.33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511號
聯絡人
周信華
聯絡電話
(02)25714211#502
傳真號碼
(02)25372769
電子郵件信箱
jou.sh@msa.hinet.net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9.4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2,750,222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2/13 17:00
開標時間
108/12/16 14: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51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新興國民中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立新興國民中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51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5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E10101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E801060室內裝修業。 2、應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3、合法納稅者。 4、非金融機構之拒絕往來戶。 5、非政府採購之停權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投標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至下午17時內送達。 2.大陸地區廠商不得參與。 3.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4.公告底價:新臺幣2,750,000元整。 5.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請注意:招標文件中的「標單」共有2份,分為「第一期」及「第二期」,2份皆為投標必要文件,2份加總金額應同「投標書」。投標文件請依投標須知內之「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本表放於第1頁)依序放於「投標封套」內,免備資格封、規格封、價格封。 6.參加投標廠商視需求至施工現場實際勘查及按照圖說規定精確估算, 現場勘查日期為108年12月4日上午8時至下午17時。 7.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若有疑義者,應於108年12月6日下午17時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12月9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8.預訂決標日期:同開標日期。 9.本案預計由本校於108年12月16日通知得標廠商於108年12月18日開工,於108年12月17日內由得標廠商完成期初空污費申報,並於開工之日起50日曆天內竣工。。 10.本採購案之「空調設備:一對一分離式冷氣(7.1KW)6組、及一對一分離式冷氣(5KW)2組」應於108年12月19日以前將設備送到學校指定地點。本項冷氣之施工安裝期限,同前項之50日曆天內竣工。 11.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新興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2/1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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