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Xing19 已決標公告

科技教育推動總體計畫設備採購

臺北市立新興國民中學 決標日:108/11/1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學創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80,000
原始預算
$ 0
底價金額
$ 1,48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新興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79.6.33
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周信華
聯絡電話 (02)25714211#502
機關代碼 3.79.6.33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511號
聯絡人 周信華
聯絡電話 (02)25714211#502
傳真號碼 (02)25372769
電子郵件信箱 jou.sh@msa.hinet.net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1,192,609元
補助機關_2 3.79.4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_2 304,891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1/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1/29 17:00
開標時間 108/12/02 14: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511號(新興國中)活動中心1樓校史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7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新興國民中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立新興國民中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51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12月16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F113020電器批發業、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符合以上至少1項) 2、依法設立登記之證明(廠商應檢附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3、合法納稅者,請檢附最近一期廠商納稅之證明。 4、非金融構之拒絕往來戶。 5、非政府採購之停權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投標請於上班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至下午17時內送達。 2.大陸地區及外國廠商不得參與。 3.逾投標截止期限送達者視為不合格。 4.公告底價:新臺幣壹佰肆拾捌萬元整(NTD:1,480,000)。 5.開標方式:一次投標分段開標。108年12月2日下午14時開標,開啟資格封審查。資格合格者續開啟規格封,規格交工作小組初審。108年12月3日上午9時30分辦理簡報及委員審查,審查合格者(80分以上)始開啟價格封。 6.投標封套內請放置3個封套分別密封,包含資格封、規格封(應含企劃書及投標規格審查表)、價格封(應含投標書及詳細價目表)。請詳閱投標須知等文件說明。 7.簡報順序依據投標文件送達本校時間之先後來排定。 8.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若有疑義者,應於108年11月22日下午16時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11月25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9.預訂決標日期:108年12月3日。 10.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新興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1/2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6.33
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周信華
聯絡電話
(02)25714211#502
機關代碼
3.79.6.33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511號
聯絡人
周信華
聯絡電話
(02)25714211#502
傳真號碼
(02)25372769
電子郵件信箱
jou.sh@msa.hinet.net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1,192,609元
補助機關_2
3.79.4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_2
304,891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1/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1/29 17:00
開標時間
108/12/02 14: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511號(新興國中)活動中心1樓校史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7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新興國民中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立新興國民中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51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12月16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F113020電器批發業、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符合以上至少1項) 2、依法設立登記之證明(廠商應檢附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3、合法納稅者,請檢附最近一期廠商納稅之證明。 4、非金融構之拒絕往來戶。 5、非政府採購之停權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投標請於上班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至下午17時內送達。 2.大陸地區及外國廠商不得參與。 3.逾投標截止期限送達者視為不合格。 4.公告底價:新臺幣壹佰肆拾捌萬元整(NTD:1,480,000)。 5.開標方式:一次投標分段開標。108年12月2日下午14時開標,開啟資格封審查。資格合格者續開啟規格封,規格交工作小組初審。108年12月3日上午9時30分辦理簡報及委員審查,審查合格者(80分以上)始開啟價格封。 6.投標封套內請放置3個封套分別密封,包含資格封、規格封(應含企劃書及投標規格審查表)、價格封(應含投標書及詳細價目表)。請詳閱投標須知等文件說明。 7.簡報順序依據投標文件送達本校時間之先後來排定。 8.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若有疑義者,應於108年11月22日下午16時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11月25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9.預訂決標日期:108年12月3日。 10.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新興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1/2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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