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臺北市大龍街187巷1號
電子郵件信箱
lcjh040@lcjh.tp.edu.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履約經機關考評優良者,得辦理後續擴充採購,其擴充採購以【一】年為限,107年7月1日至108年6月30日止預估數量40,000份,擴充預估金額以2,550,000元為限。(由本校管理委員會於106學年度第二學期期末時,視廠商該學年度之表現評定之,其評定基準如下:得標廠商未有一般違失記點達40點以上者或異物及衛生重大違失記點達20點者,即符合後續擴充條件。)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臺北市大龍1街187巷1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6年6月增修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營業項目:餐館業、其他餐飲業、即食餐食製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提出疑議,異議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議,異議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算自8月18日止。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