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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後續擴充範圍為監造服務其餘與本案有關事項。數量為1式。年度為114年度至115年度。2.後續擴充費用之核支,監造費用=採購金額減去預算金額之餘數。3.其餘詳如「委託技術服務務暨後擴監造勞務採購契約」。另監造服務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規定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免辦理議價程序。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3臺北市⼤同區⻄寧北路32號至善樓2樓簡報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西寧北路32號總務處事務組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90日曆天內完成規劃設計部分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電機工程技師事務所須有技師執業執照、技師公會會員證。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須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工程技術顧問同業公會會員證、電機工程技師執業執照及電機技師公會會員證。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融機構於截⽌投標⽇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票據交換所或⾦融機構或政府電⼦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資料查覆單。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依採購法第41條規定,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校請求釋疑,期限至114年6月21日下午5時前(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釋疑處理結果,將於114年6⽉23⽇(星期一)前以書⾯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2.本校地址:臺北市⼤同區⻄寧北路32號
電話:(02)25524890#73 傳真:25521448
3.開標時間:114年6⽉26⽇(星期四)下午2時,本校⾄善樓2樓簡報室開標。
評審時間:114年6⽉26⽇(星期四)下午2時15分,本校⾄善樓2樓簡報室評審。
4.本案委託設計費為114年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補助款,監造費用為115年預算。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忠孝國民中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