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台北市大同區西寧北路32號
電子郵件信箱
chjh73@chjh.tp.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3臺北市⼤同區⻄寧北路32號本校2樓簡報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並做為違約相關賠償之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台北市大同區西寧北路32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J902011旅行業)甲種旅行業或⼄種旅行業並持有交通部觀光局核准尚在有效期限內之旅⾏業執照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3年12⽉31⽇(星期二)下午5時期限前,以書⾯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釋疑處理結果,將於114年1⽉1⽇(星期三)前以書⾯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開標時間:114年1⽉6⽇(星期一)上午10時30分,於本校⾄善樓2樓簡報室開標。
評審時間:114年1⽉6⽇(星期一)上午10時40分,於本校⾄善樓2樓簡報室評審。
連絡電話:02-25524890#73 翁組⻑ 傳真電話:02-25521448
本校地址:臺北市⼤同區⻄寧北路32號
本案履約保證⾦30,000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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