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萬華區興義街2號(本校二樓行政會報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05年9月1日起至106年6月30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5年5月13日府工採字第10530006600號函修頒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G101011、G101021、G101051;政府立案登記合格且營業項目與本案履約相關營業項目之廠商(G1陸上運輸-G101汽車運輸業-公路汽車客運業、市區汽車客運業、遊覽車客運業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5年8月12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校請求釋疑,本校對前項疑義將於民國105年8月16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2、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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