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306 已決標公告

115年信義樓右側廁所整修工程

臺北市立民生國民中學 決標日:115/04/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誼昇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028,842
原始預算
$ 5,089,863
底價金額
$ 5,089,500
決標折數
98.8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民生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79.6.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2 - 水管及排水設施鋪設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蘇立暐
聯絡電話 (02)27653433#305
機關代碼 3.79.6.2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民生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臺北市新東街30巷1號
聯絡人 蘇立暐
聯絡電話 (02)27653433#305
傳真號碼 (02)27602519
電子郵件信箱 msjhadmcb@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 教育部
補助金額 5,089,863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4/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民生國民中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4/07 17:00
開標時間 115/04/08 09:3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臺北市新東街30巷1號民生國中會議室1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5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民生國民中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立民生國民中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臺北市新東街30巷1號臺北市立民生國中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 7 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 90 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修頒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屬公告⾦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之採購,採評分及格最低標。 2.原則上開標後,資格合格者通知簡報,辦理簡報審查,評出及格廠商辦理比價。 3.主要源自「政府採購法」第46條及施行細則第53條,臺北市政府 106 年 4 月 11 日第 1932 次市政會議裁示,補充公告底價資訊 : 新臺幣5,089,500元。 4.依據本案投標須知第十二條規定(第2次公告說明):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第二次公告日(115年4月1日)或邀標日起算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為115年4月3日。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本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另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115年4月4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115年4月7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民生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4/0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6.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蘇立暐
聯絡電話
(02)27653433#305
機關代碼
3.79.6.2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民生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臺北市新東街30巷1號
聯絡人
蘇立暐
聯絡電話
(02)27653433#305
傳真號碼
(02)27602519
電子郵件信箱
msjhadmcb@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 教育部
補助金額
5,089,863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4/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民生國民中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4/07 17:00
開標時間
115/04/08 09:3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臺北市新東街30巷1號民生國中會議室1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5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民生國民中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立民生國民中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臺北市新東街30巷1號臺北市立民生國中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 7 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 90 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修頒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屬公告⾦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之採購,採評分及格最低標。 2.原則上開標後,資格合格者通知簡報,辦理簡報審查,評出及格廠商辦理比價。 3.主要源自「政府採購法」第46條及施行細則第53條,臺北市政府 106 年 4 月 11 日第 1932 次市政會議裁示,補充公告底價資訊 : 新臺幣5,089,500元。 4.依據本案投標須知第十二條規定(第2次公告說明):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第二次公告日(115年4月1日)或邀標日起算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為115年4月3日。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本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另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115年4月4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115年4月7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民生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4/0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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