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臺北市新東街30巷1號
電子郵件信箱
msjhadmcb@g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招標方式以「公開招標及最有利標決標方式」原則辦理,由投標之統包團隊(含設計及施工),在符合本案契約範疇及品質性能需求下,自行設計選用適當材料及工法並提出提高工程服務品質之服務建議書方案,經由採購評選委員會依據投標統包團隊及主要工作人員之專業能力評估,過去設計及施工履約實績與財務及各項條件,對本案需求之了解,提出設計方案、施工方案、經費編列之合理性、品質保證管理之方案、保固責任之可靠性及其他加值服務等綜合考量,評選最有利統包團隊。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新東街30巷1號民生國中會議室2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新東街30巷1號民生國中總務處
履約期限
規劃設計期限為機關通知日起20日曆天;工程為開工之日起75日曆天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部分符合之情形為 投標廠商須同時符合施工廠商及設計廠商資格,【允許共同投標,家數以2家為上限;如符合所有資格之廠商仍得單獨投標】,或【由施工廠商為投標廠商,就其他應符合資格之一部分,得以分包廠商代之】。施工廠商應符合下列任一項資格:(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2)EZ11010球場跑道樹脂材料鋪設工程業、(3)EZ14010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業。設計廠商資格應符合下列任一項資格:(1)建築師事務所。(2)專業技師事務所(科別:土木或結構工程)。(3)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科別:土木或結構工程)。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為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後,為1月13日(星期一);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1月20日。(詳如投標須知第12點)
2.有發燒症狀者,請配戴口罩入校。
3.原則上開標後於2月7日或8日簡報評選;若時間變動,將於開標後另行通知。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民生國民中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