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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西藏路201號總務處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最新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中華民國未受拒絕往來之有履約能力廠商,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廠商資格限制建築師事務所、專業技師事務所(科別: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請依投標須知檢附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開標時間:110年1月13日09:00、評審日期:110年1月13日10:30、議價(議約)時間110年1
月14日14:30。
2.預訂決標日:110年1月14日。(本案採固定價格給付,採購金額297,840元。)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0年1月4日以前,以書面向招標機關提出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萬華國民中學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