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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115-116年度活動中心廁所材料劣化整修,修繕金額以不超過新臺幣86萬元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6號南門國中2樓校長室會議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6號南門國中總務處事務組
履約期限
決標後機關通知日起 5 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於開工之日起 100 日內竣工。預計竣工日期為115年10月8日。本工程係以日曆天計算工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15年01月21日府授工採字第1143034760號函修頒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或E102011土木包工業。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校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4分之1;其不足1日者以1日計)自公告日115年6月5日起算,至115年6月8日下午5點止。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本校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另本校最後釋疑日為115年6月11日下午5點止,符合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115年6月15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4分之1,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二、廠商如對本案資、規、價格審查,評選(審查)、決標等結果,認為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請於文到(或接獲通知)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招標機關提出異議。
三、本校訂於115年6月16日(二)上午8點10分於仁愛樓2樓校長室會議區開資格標,另於115年6月18日(四)上午9點00分於仁愛樓2樓校史室辦理評選委員會,預計同日議約決標。
四、本案標單分為2部分:
(一)A.115年度活動中心老舊廁所整修工程(西側)部分:預控空氣污染防制費後,剩餘施工費為固定金額1,905,666元。
(二)B.115年活動中心東側一樓女廁及三樓男廁整修工程部分:預控空氣污染防制費後,剩餘施工費為固定金額1,225,920元。
(三)以上2部分併案處理,預控空氣污染防制費後,剩餘總工程經費為固定金額3,131,586元。
(四)廠商A、B部分有任1工程報價如超過機關公告之固定費用者為不合格標,不得為決標對象。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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