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303 已決標公告

112年度專科教室環境升級3.0工程雙語閱讀教室整修

臺北市立南門國民中學 決標日:112/09/2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童心園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60,000
原始預算
$ 1,362,835
底價金額
$ 1,36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南門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79.6.17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7 - 室內裝潢工程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鄭長益
聯絡電話 (02)23142775#362
機關代碼 3.79.6.17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南門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6號
聯絡人 鄭長益
聯絡電話 (02)23142775#362
傳真號碼 (02)23819400
電子郵件信箱 t500@st.nmjh.tp.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9.4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1,362,835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9/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9/26 17:00
開標時間 112/09/27 09:00
開標地點 本校仁愛樓2樓課程發展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4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12年03月24日府授工採字第1123007103號函修頒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校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4分之1;其不足1日者以1日計)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至112年9月23日下午17時止。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本校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另本校最後釋疑日為112年9月24日下午17時止,符合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4分之1,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二、本校訂於112年9月27日上午9點於仁愛樓2樓課程發展室開資格標,9月27日上午10點於仁愛樓2樓校史室辦理評審作業(預定同日決標)。 三、公共工程施工階段契約約定權責分工表: (一)期程1、開工前、11項,監造廠商應於工程決標前編擬監造計畫送本校核定。 (二)期程1、開工前、14項,施工廠商應於決標後15日內編擬品質計畫送監造廠商審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南門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9/2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6.17
聯絡人
鄭長益
聯絡電話
(02)23142775#362
機關代碼
3.79.6.17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南門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6號
聯絡人
鄭長益
聯絡電話
(02)23142775#362
傳真號碼
(02)23819400
電子郵件信箱
t500@st.nmjh.tp.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9.4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1,362,835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9/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9/26 17:00
開標時間
112/09/27 09:00
開標地點
本校仁愛樓2樓課程發展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4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12年03月24日府授工採字第1123007103號函修頒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校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4分之1;其不足1日者以1日計)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至112年9月23日下午17時止。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本校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另本校最後釋疑日為112年9月24日下午17時止,符合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4分之1,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二、本校訂於112年9月27日上午9點於仁愛樓2樓課程發展室開資格標,9月27日上午10點於仁愛樓2樓校史室辦理評審作業(預定同日決標)。 三、公共工程施工階段契約約定權責分工表: (一)期程1、開工前、11項,監造廠商應於工程決標前編擬監造計畫送本校核定。 (二)期程1、開工前、14項,施工廠商應於決標後15日內編擬品質計畫送監造廠商審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南門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9/2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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