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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據下列評分標準,1.學生滿意度調查佔50%、2.食材食安狀況佔20%、3.重大事件處理應變佔20%、4.服務態度佔10%,由午供會委員於會議中進行考評並決議是否依112學年度契約單價及條件於113學年度後續擴充1年,數量314,000份,單價74元,金額23,236,000元。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6號南門國中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6號南門國中總務處
履約期限
自112年8月30日起至113年6月30日止。(實際日期依當年教育局核定112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天上課日期至第二學期最後一天上課日期為期限)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北市府112年05月01日北市教體字第1123039724號函修頒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F501060餐館業、F501990其他餐飲業、C199030即食餐食製造業 (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廠商對招標文件内容有疑義者,應書⾯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公告⽇或邀標⽇起算⾄112年6⽉8⽇下午17時整⽌,機關最後釋疑之次⽇起算⾄截⽌投標⽇之⽇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1/4,本校之最後釋疑⽇為112年6⽉13⽇。
⼆、本機關會同相關機關及單位,依招標公告所定之時間及地點112年6⽉19⽇下午14時0分於本校仁愛樓2樓會議室開標,並於112年6⽉21⽇上午9時於本校仁愛樓2樓校史室辦理服務建議書評選作業,並以本機關名義決標(預定決標⽇112年6⽉21⽇)。
三、其餘事項依招標文件辦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南門國民中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