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303 已決標公告

校園無障礙電梯工程

臺北市立南門國民中學 決標日:106/02/2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邦興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860,000
原始預算
$ 4,158,175
底價金額
$ 4,075,000
決標折數
94.7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南門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79.6.17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9 - 其他安裝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嘉莉
聯絡電話 (02)23142775#62
機關代碼 3.79.6.17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南門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6號
聯絡人 林嘉莉
聯絡電話 (02)23142775#62
傳真號碼 (02)23819400
電子郵件信箱 t449@nmjh.tp.edu.tw
工程計畫編號 106303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158,17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2/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南門國民中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07 17:00
開標時間 106/03/08 09: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6號南門國中校長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貳拾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6號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工期120天,詳契約書第7條或如下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臺北市政府105年08月19日府工採字第10530003200號函修正版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或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縣及宜蘭縣之業者):【本案為變更使用執照之工程案件,土木包工業需有配合之技師申請變更使用執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至106年2月23日下午17時分止。 二、本機關會同相關機關及單位,依招標公告所定之時間及地點:106年3月8日上午09時30分假本校仁愛樓2樓校長室開標,並以本機關名義決標(預定決標日106年3月8日) 三、工期: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20日曆天內竣工。 四、本案為變更使用執照之工程案件,參照執照(105.11.21 105變使(准)第0243號)附表「變更使用執照備查案有效期限6個月。請按照核准說於有效期限內施工完竣查驗合格始可正式使用逾期應重新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南門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0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6.1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嘉莉
聯絡電話
(02)23142775#62
機關代碼
3.79.6.17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南門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6號
聯絡人
林嘉莉
聯絡電話
(02)23142775#62
傳真號碼
(02)23819400
電子郵件信箱
t449@nmjh.tp.edu.tw
工程計畫編號
106303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158,17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2/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南門國民中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07 17:00
開標時間
106/03/08 09: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6號南門國中校長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貳拾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6號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工期120天,詳契約書第7條或如下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臺北市政府105年08月19日府工採字第10530003200號函修正版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或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縣及宜蘭縣之業者):【本案為變更使用執照之工程案件,土木包工業需有配合之技師申請變更使用執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至106年2月23日下午17時分止。 二、本機關會同相關機關及單位,依招標公告所定之時間及地點:106年3月8日上午09時30分假本校仁愛樓2樓校長室開標,並以本機關名義決標(預定決標日106年3月8日) 三、工期: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20日曆天內竣工。 四、本案為變更使用執照之工程案件,參照執照(105.11.21 105變使(准)第0243號)附表「變更使用執照備查案有效期限6個月。請按照核准說於有效期限內施工完竣查驗合格始可正式使用逾期應重新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南門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0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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