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510@ycjh.tp.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標廠商如於本次履約期滿前,招標機關保留與之後續擴充監造服務之權利。其擴充採購期間以本契約監造標的工程驗收合格止,採購金額預估為新臺幣1,165,058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汀州路三段四號總務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頒布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建築師事務所開業證書
2.建築師事務所公會會員證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機關於等標期提供現場會勘,現場會勘時間:上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3時;因機關有門禁之規定,會勘前請先電話通知2368-8667 分機510總務處何組長。
2.招標廠商對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15年5月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解釋,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5月15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3.開標時間:115年5月20日(星期三)上午8時45分於本校1樓會議室開標。
4.評選時間:115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3時30分於本校1樓會議室辦理評選,如有改期,將另行通知投標廠商。
5.本案辦理廠商企劃書或服務建議書簡報及評選會議,準用最有利標擇優勝廠商議約。請投標廠商準備簡報資料,本校備有投影機設備,不足部分請廠商自行備妥。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