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005 已決標公告

113年電力改善工程(第一期)

臺北市立螢橋國民中學 決標日:113/03/1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威基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10,650
原始預算
$ 910,65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螢橋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79.6.1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陳惠群
聯絡電話 (02)23688667#510
機關代碼 3.79.6.15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螢橋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汀州路三段四號總務處
聯絡人 陳惠群
聯絡電話 (02)23688667#510
傳真號碼 (02)23675720
電子郵件信箱 510@ycjh.tp.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9.4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910,65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3/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螢橋國民中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3/25 17:00
開標時間 113/03/26 11: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汀州路三段4號(臺北市立螢橋國民中學)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5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螢橋國民中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立螢橋國民中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汀州路三段四號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3年8月29日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級(含以上) 2.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 3.乙級以上之室內配線或工業配線或配電線路裝修或變壓器裝修或4.變電設備裝修職類至少一張技術士證照(附投標公司勞保證明) 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人員相關證照(附近期半年內回訓證明及投標公司勞保證明) 5.職業安全人員相關職安訓練35小時以上(附近期半年內回訓證明及投標公司勞保證明)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截止投標期限:113年⽉3月25⽇(一)17:00。 2.開標時間:113年3⽉26⽇(二)上午11:00於本校⼀樓會議室開標 3.依據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機關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得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廠商請求釋疑逾越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 4.本案113年3月19日刊登招標公告,等標期計7日。 5.投標廠商如有疑義,請於113年3月21日(四)17:00前以書面方式向本校提出,本校將於113年3月22日(五)17:00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之廠商。 6.本案於113年3月28日(四)上午9時30分召開評審會議,並依送件先後順序 進行簡報說明。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螢橋國民中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6.15
聯絡人
陳惠群
聯絡電話
(02)23688667#510
機關代碼
3.79.6.15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螢橋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汀州路三段四號總務處
聯絡人
陳惠群
聯絡電話
(02)23688667#510
傳真號碼
(02)23675720
電子郵件信箱
510@ycjh.tp.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9.4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910,65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3/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螢橋國民中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3/25 17:00
開標時間
113/03/26 11: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汀州路三段4號(臺北市立螢橋國民中學)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5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螢橋國民中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立螢橋國民中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汀州路三段四號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3年8月29日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級(含以上) 2.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 3.乙級以上之室內配線或工業配線或配電線路裝修或變壓器裝修或4.變電設備裝修職類至少一張技術士證照(附投標公司勞保證明) 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人員相關證照(附近期半年內回訓證明及投標公司勞保證明) 5.職業安全人員相關職安訓練35小時以上(附近期半年內回訓證明及投標公司勞保證明)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截止投標期限:113年⽉3月25⽇(一)17:00。 2.開標時間:113年3⽉26⽇(二)上午11:00於本校⼀樓會議室開標 3.依據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機關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得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廠商請求釋疑逾越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 4.本案113年3月19日刊登招標公告,等標期計7日。 5.投標廠商如有疑義,請於113年3月21日(四)17:00前以書面方式向本校提出,本校將於113年3月22日(五)17:00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之廠商。 6.本案於113年3月28日(四)上午9時30分召開評審會議,並依送件先後順序 進行簡報說明。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螢橋國民中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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