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21號
電子郵件信箱
856@htjh.tp.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2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21號
履約期限
自115年08月31日起至116年06月30日止(實際依當年教育局核定115學年度第2學期最後一天上課日期為期限)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台北市政府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物價指數調整規定說明:依臺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午餐供應執行要點第17點之餐費調價機制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F501060餐館業、F501990其他餐飲業、C199030即食餐食製造業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評選會議:訂於115年7月15日(三)上午10時0分,地點於弘道國中經緯樓2樓會議室,廠商應辦理簡報,詳見評選須知。(如有異動將於投標廠商送達標單至本校時以書面通知)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5年7月8日 (星期三)止,機關最後釋疑期限為115年7月10日(星期五)。
3.投標廠商應製作服務建議書並以簡報方式評選,服務建議書所列報價如超過該固定費用者為不合格標,不得為決標對象。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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