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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得於契約到期前半年提出後續擴充申請,本校可評估廠商履約情形,經本校服裝儀容委員會決議辦理後續擴充1年(116學年度,即116年8月1日至117年7月31日),以原契約條件及金額續約核算付款,預估1學年擴充金額以1,937,600元為上限。
實際相關日期,請以校方通知為準。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本契約有關樣衣期限、服裝套量及訂購日期、交貨日期、查驗日期、發放日期、退換貨日期等應執行項目,依本契約「需求說明書」規定辦理。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函頒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C306010成衣業。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本案為公開招標。
2.本案收取履約保證金19萬2000元(投標須知第73點)。
3.本案有關採購標的規格、學生套量服裝、交貨日期、查驗日期等履約相關問題,請洽本校學務處生教組(02-23715520#320)。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5年05月18日,機關最後釋疑期限為115年05月19日。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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