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248巷30號
電子郵件信箱
ex333@ts.hsjh.tp.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工程採購部分上限金額為3,000萬元,保留後續擴充金額1,500萬元之權利;本案委託設計監造費,按建造費用百分比固定費率7.3%計算,委託設計監造費勞務採購上限金額為219萬元,後續擴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費率續約計算,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109萬5,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248巷30號 1樓圖書館閱覽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並作為違約相關賠償之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248巷30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
1.建築師事務所:
a.開業證書。
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 土木工程科、結構工程科 。
b.技師公會會員證。
3.工程技術顧問業: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 土木工程科、結構工程科 。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二、廠商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截止收件時間:111年3月28日
2.開標時間及地點:111年3月29日 8時30分 本校1樓圖書室會議室
3.評選時間及地點:111年4月1日 14時00分 本校1樓圖書室會議室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為3月21日,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本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另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5.本案為限制性招標,1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即可開標。
6.本案工程採購部分上限金額為3,000萬元,保留後續擴充金額1,500萬元之權利;本案委託設計監造費,按建造費用百分比固定費率7.3%計算,委託設計監造費勞務採購上限金額為219萬元,後續擴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費率續約計算,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109萬5,000元。
7.本案採固定費率,惟應依固定服務費率於服務建議書詳列組成該費用之內容。服務建議書所列報價如超過該固定服務費率,不得作為優勝廠商,如報價低於固定服務費率,則視為投標廠商之回饋,以該較低之費率決標。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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