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248巷30號
電子郵件信箱
ex331@ts.hsjh.tp.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248巷30號(1樓圖書館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248巷30號(總務處事務組)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100日內竣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
1.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級(含以上)。
(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截止投標時間:115年1月22日(四)上午9時整。
※本案開標時間:115年1月22日(四)上午9時30分整1樓圖書館會議室
※本案評選時間:115年1月26日(一)上午9時30分整1樓圖書館會議室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採固定金額新臺幣810萬8,100 元整,採最有利標決標。廠商報價如超過公告之固定費用者為不合格標,不得為決標對象,如低於該固定費用,則視為投標廠商之自願減價,以該報價總價決標。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1/4(不足一日以依日計)期限前(即115年1 月13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另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 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1/4(即115 年1月15日),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
※因115年預算尚未完成立法程序,開標結果廠商符合投標須知第59條第1款決標原則時,將先辦理保留決標,後續依投標須知第59條第4款原則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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