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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考核成績平均達80分(含)以上。
2.後續擴充期間為1年,預估需求數量1,500份*200天=300,000份
,預估供餐人數1,500人,後續擴充金額為1,500人*200天*77元=23,100,000元(含每人每餐餐費67元加中央獎勵金金額10元,加總後共77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延壽街401號2樓會議室
押標金額度
22萬元(複數決標2家,每家11萬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延壽街401號總務處事務組
履約期限
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採臺北市政府修頒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F501060餐館業、F501990其他餐飲業、C199030即食餐食製造業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投標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14年7月8日(星期二)17時00分止,掛號郵寄或上班時間專人送達至本校總務處【臺北市松山區延壽街401號】,以郵寄方式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2.底價訂定情形:本案採固定費用。
3.開標日期:開標日為114年7月9日上午11時00分。評選作業時間及地點將另行通知投標廠商。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即114年7月6日中午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另本機關最後釋疑(即114年7月6日下班前)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介壽國民中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