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A206 已決標公告

士林官邸正館建物保險(115年度)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決標日:115/08/1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25,640
原始預算
$ 260,000
底價金額
$ 260,000
決標折數
86.7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代碼 3.79.5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12 - 保險(包括再保險)及退休基金服務,不包括強制性社會安全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凌國瑄/郭美珠
聯絡電話 (02)27208889#3643/3575
機關代碼 3.79.59
單位名稱 文化資產科/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東北區
聯絡人 凌國瑄/郭美珠
聯絡電話 (02)27208889#3643/3575
傳真號碼 (02)27253364
電子郵件信箱 ep3549@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廠商履約情形良好、無違約情形,機關得後續擴充2期。 第1期擴充期間:116年8月25日00時至117年8月24日24時,預算金額為新臺幣260,000元。 第2期擴充期間:117年8月25日00時至118年8月24日24時,預算金額為新臺幣260,000元。 廠商應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核算付款,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8/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西北區(本局秘書室)
招標文件總售價 200元
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新台幣200元,請先至秘書室出納繳費後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8/18 17:00
開標時間 115/08/19 10:00
開標地點 11204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東北區(407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西北區(本局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5年8月25日00時起至116年8月24日24時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修頒勞務採購契約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採購經評估無物價調整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需為合法立案廠商且未經依政府採購法停權者 (1).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H501021、財產保險業 (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如有本案履約標的相關問題,請聯絡文化資產科承辦人凌小姐。電話:02-27208889分機3643 二、招標文件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00之辦公時間現場領取,地點:本局秘書室(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西北區) 工本費:招標文件售價新台幣200元,先至秘書室出納繳費後領取 電子領投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三、投標文件請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 四、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8月1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8月1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1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凌國瑄/郭美珠
聯絡電話
(02)27208889#3643/3575
機關代碼
3.79.59
單位名稱
文化資產科/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東北區
聯絡人
凌國瑄/郭美珠
聯絡電話
(02)27208889#3643/3575
傳真號碼
(02)27253364
電子郵件信箱
ep3549@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廠商履約情形良好、無違約情形,機關得後續擴充2期。 第1期擴充期間:116年8月25日00時至117年8月24日24時,預算金額為新臺幣260,000元。 第2期擴充期間:117年8月25日00時至118年8月24日24時,預算金額為新臺幣260,000元。 廠商應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核算付款,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8/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西北區(本局秘書室)
招標文件總售價
200元
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新台幣200元,請先至秘書室出納繳費後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8/18 17:00
開標時間
115/08/19 10:00
開標地點
11204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東北區(407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西北區(本局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5年8月25日00時起至116年8月24日24時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修頒勞務採購契約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採購經評估無物價調整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需為合法立案廠商且未經依政府採購法停權者 (1).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H501021、財產保險業 (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如有本案履約標的相關問題,請聯絡文化資產科承辦人凌小姐。電話:02-27208889分機3643 二、招標文件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00之辦公時間現場領取,地點:本局秘書室(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西北區) 工本費:招標文件售價新台幣200元,先至秘書室出納繳費後領取 電子領投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三、投標文件請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 四、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8月1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8月1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18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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