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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1次之權利,116年預算金額為新臺幣210萬元整(內含60萬元奬金代收代付,本獎金已包括一切稅捐在內,受託單位應依稅法規定,自行繳納與辦理扣繳事宜)。116年之委辦經費將視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之預算額度為準。自後續擴充決標日起至116年5月31日止,擴充內容詳見本案實施計畫。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西北區(本局秘書室)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文化局西北區討論桌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得標廠商如期如質履行履約項目。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總收文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修頒勞務採購契約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係總包價法,不涉及單價計價,故契約價金無需依物價指數調整。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2)學校: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
(3)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
(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等規定)
附加說明
一、廠商如有本案履約標的相關問題,請聯絡藝術發展科承辦人徐小姐,電
話:02-27208889分機3548。
二、招標文件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08:00-17:00之辦公時間現場領取,或郵購方式請需另附回郵郵資新台幣80元。地點:本局秘書室(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工本費:招標文件售價新台幣200元,先至秘書室出納繳費後領取。電子領投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三、投標文件請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
四、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6月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6月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 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 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 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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