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2)27208889#3618/3575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西北區(本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新台幣200元,請先至秘書室出納繳費後領取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西北區(本局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西北區(本局秘書室總收文)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50日曆天內竣工(詳契約書第七條)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採用臺北市政府訂頒工程採購契約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需為下列合法立案廠商且未經依政府採購法停權者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a.承攬工程手冊。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可為決標對象,但決標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者,不得做為決標對象。承攬工程造價限額認定,依「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2條及第4條之1規定辦理。):a.承攬工程手冊。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3) E801060室內裝修業:a.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專業施工廠商
(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採固定費用給付,「廠商報價超過公告之固定費用」,依投標須知第57點判定為不合格標。
一、廠商如有本案履約標的相關問題,請聯絡本局文化建設科承辦人黃小姐。電話:02-27208889分機3618
二、開標時間為資格審查,本局於資格標審查完成後,擇期辦理書面審查會議
三、招標文件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辦公時間現場領取,地點:本局秘書室(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西北區) 工本費:招標文件售價新台幣200元,先至秘書室出納繳費後領取。電子領投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四、投標文件請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
五、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7月1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7月1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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