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2)27208889#3544/3577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200元,請先至本局秘書室出納繳費後領取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文化局東北區407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簽約次日起至本契約監造標的工程驗收合格止(詳契約書第7條)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頒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無適用物價指數調整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或設立證明:需為合法立案廠商且未經依政府採購法停權者
(1)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水土保持技師、大地工程技師、土木工程技師、結構工程技師或水利工程技師,以上擇一
b.技師公會會員證
(2)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水土保持技師、大地工程技師、土木工程技師、結構工程技師或水利工程技師,以上擇一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等規定)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告固定費用
新臺幣300,000元整。
一、廠商如有本案履約標的相關問題,請聯絡本局文化建設科承辦人李先生,電話:02-27208889/1999分機3544,如於公告期間需至標的會勘可自行前往(地址:臺北市北投區湖底路89號房舍_草山行館)。
二、開標時間為資格審查,本局於資格標審查完成後,通知合格廠商出席評審會議簡報。
三、招標文件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08:00-17:00之辦公時間現場領取,或郵購方式請需另附回郵郵資新臺幣80元。
地點:本局秘書室(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 。
工本費: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200元,請先至本局秘書室出納繳費後領取。
電子領投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得經政府電子採購網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四、投標文件請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
五、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六、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4月2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4月2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