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2)27208889#3544/3577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300元,請先至秘書室出納繳費後領取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文化局403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文化設施發展基金(押標金)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9/27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總收文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於開工之日起90日曆天內竣工(詳契約主文第7條)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修頒工程採購契約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或設立證明:需為合法立案廠商且未經依政府採購法停權者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2)專業營造業:E103021 擋土支持及土方工程專業營造業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b.專業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3)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獎懲紀錄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者,為不合格標。)
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 投標日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等規定)
其他:附加說明
【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306萬2,681元整。
一、廠商如有本案履約標的相關問題,請聯絡本局文化建設科承辦人李先生,電話02-27208889或1999分機3544。
二、招標文件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08:00-17:00之辦公時間現場領取, 地點:本局秘書室(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 。
工本費: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300元,請先至本局秘書室出納繳費後領取。
電子領投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三、投標文件請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
四、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5月2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5月2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本次係第2次招標,投標廠商得採用第1次之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並仍可沿用前次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