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A135 已決標公告

藝響空間-林森59(中正區林森北路5巷9號1-4樓)使用執照申請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決標日:112/04/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謙邑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90,000
原始預算
$ 0
底價金額
$ 697,500
決標折數
98.9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代碼 3.79.5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黃雅雯/施怡如
聯絡電話 (02)27208889#3540/3574
機關代碼 3.79.59
單位名稱 藝術發展科/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東北區
聯絡人 黃雅雯/施怡如
聯絡電話 (02)27208889#3540/3574
傳真號碼 (02)27208889
電子郵件信箱 bt-shih@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4/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西北區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新台幣200元,請先至秘書室出納繳費後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4/21 17:00
開標時間 112/04/21 17: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西北區(西北區討論桌)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西北區(本局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112年11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修頒勞務採購契約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二、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任一項符合 (1)建築師事務所: a.開業證書。 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廠商納稅證明:詳投標須知第貳節、十三、(一)、2 (1)營業稅繳稅證明 (2)所得稅證明 (3)依法得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貳節、十三、(二)、1.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如有本案履約標的相關問題,請聯絡藝術發展科承辦人黃雅雯小姐,電話:02-27208889分機3540。 二、開標日期112年4月21日下午5點30分係資格審查。本案預定決標日期為開標後30日。 三、本案履約保證金:無。 四、電子領投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五、投標文件請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 六、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4月1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4月1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4/2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9
聯絡人
黃雅雯/施怡如
聯絡電話
(02)27208889#3540/3574
機關代碼
3.79.59
單位名稱
藝術發展科/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東北區
聯絡人
黃雅雯/施怡如
聯絡電話
(02)27208889#3540/3574
傳真號碼
(02)27208889
電子郵件信箱
bt-shih@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4/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西北區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新台幣200元,請先至秘書室出納繳費後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4/21 17:00
開標時間
112/04/21 17: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西北區(西北區討論桌)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西北區(本局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112年11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修頒勞務採購契約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二、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任一項符合 (1)建築師事務所: a.開業證書。 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廠商納稅證明:詳投標須知第貳節、十三、(一)、2 (1)營業稅繳稅證明 (2)所得稅證明 (3)依法得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貳節、十三、(二)、1.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如有本案履約標的相關問題,請聯絡藝術發展科承辦人黃雅雯小姐,電話:02-27208889分機3540。 二、開標日期112年4月21日下午5點30分係資格審查。本案預定決標日期為開標後30日。 三、本案履約保證金:無。 四、電子領投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五、投標文件請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 六、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4月1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4月1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4/2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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