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A074 已決標公告

112年度松山菸廠文化園區BOT案履約管理法律顧問服務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決標日:112/01/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中桂法律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50,000
原始預算
$ 650,000
底價金額
$ 65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代碼 3.79.5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1 - 法律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歐陽竣祐/李婉玉
聯絡電話 (02)27208889#3623/3577
機關代碼 3.79.59
單位名稱 文創發展科/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東北區
聯絡人 歐陽竣祐/李婉玉
聯絡電話 (02)27208889#3623/3577
傳真號碼 (02)27253364
電子郵件信箱 au9040@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1/12/28
原公告日 111/12/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至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繳費後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1/03 17:00
開標時間 112/01/04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文化局西北區秘書室會客桌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或服務時數130小時屆滿時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頒之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二、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詳投標須知第貳節、十三、(一)、1 1.律師事務所: a.律師證書。 b.律師公會會員證。 (二)廠商納稅證明:廠商就下列證明文件擇一檢附,詳投標須知第貳節、十三、(一)、2 1.營業稅繳稅證明(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 2.所得稅證明 3.依法得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應附證明文件內容詳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貳節、十三、(二)、1.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如有本案履約標的相關問題,請聯絡文創發展科承辦人歐陽竣祐02-27208889/1999分機3623。 二、開標日期(詳開標時間)為資格審查,本局於資格標審查完成後通知審查結果。 三、本案預定決標日期為開標後60日止。 四、履約保證金:無。 五、招標文件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08:00-17:00之辦公時間現場領取,或郵購方式請需另附回郵郵資新臺幣80元,並請估計郵遞時間。 地點:本局秘書室(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 工本費: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200元,先至秘書室出納繳費後領取。 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六、投標文件請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 七、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11年12月2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12月3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八、本次更正招標公告內容為招標文件內之投標書,將「投標總價」修正為「投標單價」,並加註文字說明「本案為單價決標,請以每小時單價報價」,另調整招標文件廠商請求釋疑及招標機關回復疑義處理結果時間(詳附加說明七)。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9
聯絡人
歐陽竣祐/李婉玉
聯絡電話
(02)27208889#3623/3577
機關代碼
3.79.59
單位名稱
文創發展科/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東北區
聯絡人
歐陽竣祐/李婉玉
聯絡電話
(02)27208889#3623/3577
傳真號碼
(02)27253364
電子郵件信箱
au9040@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1/12/28
原公告日
111/12/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至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繳費後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1/03 17:00
開標時間
112/01/04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文化局西北區秘書室會客桌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或服務時數130小時屆滿時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頒之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二、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詳投標須知第貳節、十三、(一)、1 1.律師事務所: a.律師證書。 b.律師公會會員證。 (二)廠商納稅證明:廠商就下列證明文件擇一檢附,詳投標須知第貳節、十三、(一)、2 1.營業稅繳稅證明(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 2.所得稅證明 3.依法得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應附證明文件內容詳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貳節、十三、(二)、1.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如有本案履約標的相關問題,請聯絡文創發展科承辦人歐陽竣祐02-27208889/1999分機3623。 二、開標日期(詳開標時間)為資格審查,本局於資格標審查完成後通知審查結果。 三、本案預定決標日期為開標後60日止。 四、履約保證金:無。 五、招標文件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08:00-17:00之辦公時間現場領取,或郵購方式請需另附回郵郵資新臺幣80元,並請估計郵遞時間。 地點:本局秘書室(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 工本費: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200元,先至秘書室出納繳費後領取。 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六、投標文件請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 七、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11年12月2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12月3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八、本次更正招標公告內容為招標文件內之投標書,將「投標總價」修正為「投標單價」,並加註文字說明「本案為單價決標,請以每小時單價報價」,另調整招標文件廠商請求釋疑及招標機關回復疑義處理結果時間(詳附加說明七)。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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