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B006 已決標公告

永安藝文館屋頂防水工程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決標日:111/06/0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王麒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236,000
原始預算
$ 4,501,336
底價金額
$ 4,300,000
決標折數
98.5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代碼 3.79.59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53 - 屋頂及防水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趙延湘/黃樹蓉
聯絡電話 (02)27208889#3503/3574
機關代碼 3.79.59
單位名稱 文化建設科/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北區
聯絡人 趙延湘/黃樹蓉
聯絡電話 (02)27208889#3503/3574
傳真號碼 (02)27253364
電子郵件信箱 bt-shujung@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79,576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3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6/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500元,至本局秘書室出納繳費後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6/15 17:00
開標時間 111/06/16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文化局東北區會客長桌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2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保管款(押標金)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7/1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內開工並起算工期,開工之日起8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頒之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二、與招標標的有關者:僅須任一項符合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專業營造業:E103111防水專業工程營造業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b.專業營造業登記證 (3)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獎懲紀錄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者,為不合格標) 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4,300,000元整。 一廠商如有本案履約標的相關問題,請聯絡文化建設科承辦趙延湘電話1999轉3503或外縣市02-27208889分機3503,公告期間廠商可自行前往標的現場會勘(星期六、日及一休館),永安藝文館地址:臺北市文山區木新路2段156之1號 二本案預定決標日期為開標後30日 三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10%、保固保證金:結算金額3% 四招標文件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08:00-17:00之辦公時間現場領取,或郵購方式請需另附回郵郵資新臺幣80元,並請估計郵遞時間 地點:本局秘書室(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 工本費: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500元,先至秘書室出納繳費後領取 電子領投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五投標文件請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 六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11年6月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6月1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6/1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趙延湘/黃樹蓉
聯絡電話
(02)27208889#3503/3574
機關代碼
3.79.59
單位名稱
文化建設科/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北區
聯絡人
趙延湘/黃樹蓉
聯絡電話
(02)27208889#3503/3574
傳真號碼
(02)27253364
電子郵件信箱
bt-shujung@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79,576元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3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6/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500元,至本局秘書室出納繳費後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6/15 17:00
開標時間
111/06/16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文化局東北區會客長桌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2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保管款(押標金)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7/1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內開工並起算工期,開工之日起8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頒之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二、與招標標的有關者:僅須任一項符合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專業營造業:E103111防水專業工程營造業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b.專業營造業登記證 (3)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獎懲紀錄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者,為不合格標) 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4,300,000元整。 一廠商如有本案履約標的相關問題,請聯絡文化建設科承辦趙延湘電話1999轉3503或外縣市02-27208889分機3503,公告期間廠商可自行前往標的現場會勘(星期六、日及一休館),永安藝文館地址:臺北市文山區木新路2段156之1號 二本案預定決標日期為開標後30日 三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10%、保固保證金:結算金額3% 四招標文件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08:00-17:00之辦公時間現場領取,或郵購方式請需另附回郵郵資新臺幣80元,並請估計郵遞時間 地點:本局秘書室(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 工本費: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500元,先至秘書室出納繳費後領取 電子領投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五投標文件請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 六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11年6月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6月1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6/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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