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A093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臺北市文化藝術財團法人會計查核與資訊系統維護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決標日:111/03/0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三普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00,000
原始預算
$ 1,650,000
底價金額
$ 1,6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代碼 3.79.5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游涵如/何雁純
聯絡電話 (02)27208889#3510/3577
機關代碼 3.79.59
單位名稱 文創發展科/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東北區
聯絡人 游涵如/何雁純
聯絡電話 (02)27208889#3510/3577
傳真號碼 (02)27253364
電子郵件信箱 bt-yenchun@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65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後續擴充金額:165萬元整。 (實際金額依議價後金額計算,並依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之預算為準) 。 2.後續擴充期間:自議價決標日起至112年12月15日止。 3.後續擴充審核機制:廠商應於111年12月31日前提出112年工作規劃,經機關審查同意後辦理後續擴充事宜,擴充期間自議價決標日起至112年12月15日止。 4.若後續擴充係引用原契約條件及單價請加註: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03/08
原公告日 111/03/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至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繳費後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3/14 17:00
開標時間 111/03/15 11: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北區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會客桌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1年12月15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頒之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二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任一項符合 會計師事務所: a.會計師執業登記證明文件。 b.會計師公會會員證。 (二)廠商納稅證明:廠商就下列證明文件擇一檢附 1.營業稅繳稅證明(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 2.所得稅證明 以上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應附證明文件內容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如有本案履約標的相關問題,請聯絡文創發展科承辦人游涵如小姐02-27208889分機3510 二開標日期(詳開標時間)為資格審查,本局於資格標審查完成後通知審查結果。 三本案預定決標日期為開標後30日止 四履約保證金:免 五招標文件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08:00-17:00之辦公時間現場領取,或郵購方式請需另附回郵郵資新台幣80元,並請估計郵遞時間 地點:本局秘書室(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西北區) 工本費: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200元,先至秘書室出納繳費後領取 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六投標文件請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 七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11年3月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3月1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1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9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游涵如/何雁純
聯絡電話
(02)27208889#3510/3577
機關代碼
3.79.59
單位名稱
文創發展科/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東北區
聯絡人
游涵如/何雁純
聯絡電話
(02)27208889#3510/3577
傳真號碼
(02)27253364
電子郵件信箱
bt-yenchun@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65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後續擴充金額:165萬元整。 (實際金額依議價後金額計算,並依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之預算為準) 。 2.後續擴充期間:自議價決標日起至112年12月15日止。 3.後續擴充審核機制:廠商應於111年12月31日前提出112年工作規劃,經機關審查同意後辦理後續擴充事宜,擴充期間自議價決標日起至112年12月15日止。 4.若後續擴充係引用原契約條件及單價請加註: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03/08
原公告日
111/03/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至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繳費後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3/14 17:00
開標時間
111/03/15 11: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北區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會客桌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1年12月15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頒之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二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任一項符合 會計師事務所: a.會計師執業登記證明文件。 b.會計師公會會員證。 (二)廠商納稅證明:廠商就下列證明文件擇一檢附 1.營業稅繳稅證明(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 2.所得稅證明 以上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應附證明文件內容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如有本案履約標的相關問題,請聯絡文創發展科承辦人游涵如小姐02-27208889分機3510 二開標日期(詳開標時間)為資格審查,本局於資格標審查完成後通知審查結果。 三本案預定決標日期為開標後30日止 四履約保證金:免 五招標文件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08:00-17:00之辦公時間現場領取,或郵購方式請需另附回郵郵資新台幣80元,並請估計郵遞時間 地點:本局秘書室(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西北區) 工本費: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200元,先至秘書室出納繳費後領取 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六投標文件請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 七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11年3月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3月1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1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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