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2)27208889#3625/3577
電子郵件信箱
bt-0124@mail.taipei.gov/bt-k52013140233@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金額為新臺幣230萬元整;擴充期間為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擴充項目為影音設備租賃、特製/剪輯設備租賃、攝影燈光設備租賃、辦理影音大賽活動、社群媒體宣傳等、專案企劃、人事費、行政雜支等,原則與110年預算項目相同。如未新增項目,則依原契約單價及條件續約核算付款,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至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繳費後領取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北區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會客桌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總收文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頒之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二與招標標的有關者: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任一項符合
(一)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二)學校。
(三)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J602010演藝活動業、I599990其他設計業、J601010藝文服務業、JB01010會議及展覽服務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如有本案履約標的相關問題,請聯絡文創發展科承辦人龐維小姐02-27208889分機3625
二開標日期(110年1月12日上午10:00)為資格審查,本局於資格標審查完成後通知合格廠商評選會議時間
三本案預定決標日期為110年3月19日
四履約保證金:新臺幣契約金額*10%元整
五招標文件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08:00-17:00之辦公時間現場領取,或郵購方式請需另附回郵郵資新台幣80元,並請估計郵遞時間
地點:本局秘書室(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西北區)
工本費: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200元,先至秘書室出納繳費後領取
電子領投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六投標文件請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
七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10年1月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1月1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