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A284 已決標公告

市定古蹟圓山別莊修復工程委託技術服務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決標日:107/12/1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承熙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29,120
原始預算
$ 1,140,000
底價金額
$ 1,136,177
決標折數
99.3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代碼 3.79.5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嘪姿吟/郭美珠
聯絡電話 (02)27208889#3544/3575
機關代碼 3.79.59
單位名稱 文化建設科/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東北區
聯絡人 嘪姿吟/郭美珠
聯絡電話 (02)27208889#3544/3575
傳真號碼 (02)27253364
電子郵件信箱 bt-0521@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14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有關本期修復工程後續「監造」項目,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辦理後續擴充金額不超過新臺幣62萬6,000元整,期間至109年12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5.1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補助金額 77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西北區(本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新台幣200元,先至秘書室出納繳費後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17 17:00
開標時間 107/12/17 17: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東北區(本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西北區(本局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次日起120日曆天內完成規劃設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頒技服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需為合法立案廠商且未經依政府採購法停權者。 1.建築師事務所:a.開業證書。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3.信用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廠商切結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標,但應於本機關通知期限前補正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本次為第四次招標,投標廠商得採用前次之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換領本次之投標封套及公告,請洽秘書室承辦人郭美珠02-27208889分機3575 一、廠商如有本案履約標的相關問題,請聯絡文化建設科承辦人嘪小姐。電話:02-27208889分機3544 二、開標日期107年12月17日下午17:30點係資格審查,並訂107年12月18日(星期二)上午11點30分於本市府大樓4樓東北區407會議室(臺北市市府路1號東北區4樓)辦理本評選會議,不另行通知廠商簡報時間,屆時擬請合格廠商準時出席與會。本案預定決標日期為107年12月31日。 三、本案服務費用採建造百分比法計算,依施工經費(預估14,114,000元)提列約8.07%計算規劃設計費;依施工經費(預估14,114,000元)提列約4.44%計算監造費(後續擴充)。 四、免押標金及履約保證金 五、招標文件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08:00-17:00之辦公時間現場領取,或郵購方式請需另附回郵郵資新台幣80元 地點:本局秘書室(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西北區) 工本費:招標文件售價新台幣200元,先至秘書室出納繳費後領取 電子領投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六、投標文件請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 七、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12月1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7年12月1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八、本案評選委員會招標前成立,並公告委員名單如下: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副局長田瑋、臺北市政府文化局主任秘書劉得堅、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藝術管理與文化政策研究所教授李乾朗、曾任中原大學建築學系專任助理教授薛琴、淡江大學建築學系副教授米復國、臺北科技大學建築系助理教授王維周、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副教授兼系主任劉淑音(並刊登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電子採購網:首頁/常用查詢/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九、本次招標減做地質調查項目(原預算減少40萬元)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1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9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嘪姿吟/郭美珠
聯絡電話
(02)27208889#3544/3575
機關代碼
3.79.59
單位名稱
文化建設科/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東北區
聯絡人
嘪姿吟/郭美珠
聯絡電話
(02)27208889#3544/3575
傳真號碼
(02)27253364
電子郵件信箱
bt-0521@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14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有關本期修復工程後續「監造」項目,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辦理後續擴充金額不超過新臺幣62萬6,000元整,期間至109年12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5.1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補助金額
77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西北區(本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新台幣200元,先至秘書室出納繳費後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17 17:00
開標時間
107/12/17 17: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東北區(本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西北區(本局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次日起120日曆天內完成規劃設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頒技服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需為合法立案廠商且未經依政府採購法停權者。 1.建築師事務所:a.開業證書。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3.信用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廠商切結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標,但應於本機關通知期限前補正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本次為第四次招標,投標廠商得採用前次之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換領本次之投標封套及公告,請洽秘書室承辦人郭美珠02-27208889分機3575 一、廠商如有本案履約標的相關問題,請聯絡文化建設科承辦人嘪小姐。電話:02-27208889分機3544 二、開標日期107年12月17日下午17:30點係資格審查,並訂107年12月18日(星期二)上午11點30分於本市府大樓4樓東北區407會議室(臺北市市府路1號東北區4樓)辦理本評選會議,不另行通知廠商簡報時間,屆時擬請合格廠商準時出席與會。本案預定決標日期為107年12月31日。 三、本案服務費用採建造百分比法計算,依施工經費(預估14,114,000元)提列約8.07%計算規劃設計費;依施工經費(預估14,114,000元)提列約4.44%計算監造費(後續擴充)。 四、免押標金及履約保證金 五、招標文件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08:00-17:00之辦公時間現場領取,或郵購方式請需另附回郵郵資新台幣80元 地點:本局秘書室(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西北區) 工本費:招標文件售價新台幣200元,先至秘書室出納繳費後領取 電子領投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六、投標文件請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 七、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12月1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7年12月1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八、本案評選委員會招標前成立,並公告委員名單如下: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副局長田瑋、臺北市政府文化局主任秘書劉得堅、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藝術管理與文化政策研究所教授李乾朗、曾任中原大學建築學系專任助理教授薛琴、淡江大學建築學系副教授米復國、臺北科技大學建築系助理教授王維周、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副教授兼系主任劉淑音(並刊登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電子採購網:首頁/常用查詢/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九、本次招標減做地質調查項目(原預算減少40萬元)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1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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