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機關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一號四樓東北區
聯絡電話
(02) 27208889 #3566/3574
電子郵件信箱
bt-shujung@mail.taipei.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A.25.1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補助金額 1,800,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至本局秘書室出納繳費後領取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北區文化局(會客桌)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總收文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期限
自簽約次日起至108年4月20日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頒之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二、與招標標的有關者: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任一項符合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b.章程
(2)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次為第二次招標,投標廠商得採用第一次之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如需換領投標封套、修正之評選須知、契約書及需求說明書內容或有疑問請聯絡秘書室承辦人黃樹蓉1999分機3574或外縣市02-27208889分機3574***
一廠商如有本案履約標的相關問題,或公告期間廠商需至標的現場會勘,請聯絡文化資源科承辦人蔡翠玲小姐1999分機3566或外縣市02-27208889分機3566
二開標日期(107年9月26日 下午2:30)為資格審查,本局於資格標審查完成後通知合格廠商評選會議時間
三本案預定決標日期為107年10月26日
四履約保證金:新臺幣伍萬元整
(一)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領標繳費後系統發給電子憑據(*.tkn檔))或人工領標收據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納稅證明
(四)信用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五)投標廠商資格條件及應附證明文件請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六)填妥投標書,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
(七)切結書
(八)服務建議書(15份)
六招標文件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08:00-17:00之辦公時間現場領取,或郵購方式請需另附回郵郵資新台幣80元,並請估計郵遞時間
地點:本局秘書室(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
工本費: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200元,先至秘書室出納繳費後領取
電子領投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七投標文件請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
八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07年9月2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7年9月2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九本案評選委員會招標前成立,並公告委員名單如下: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副局長田瑋、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專門委員張蓉真、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科長邱稚亘、動動教育學會理事長葉傑生、國立聯合大學建築系所專任副教授王本壯、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藝術行政與管理研究所)專任助理教授曾介宏、臺藝大古蹟藝術修護學系兼任講師陳邦畛、國家藝術文化基金會副執行長孫華翔、國立交通大學藝文中心主任洪惠冠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