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C034 已決標公告

剝皮寮影音設備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決標日:105/11/0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宗宸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700,000
原始預算
$ 1,797,500
底價金額
$ 1,7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代碼 3.79.59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周蓀慧/廖盈秋
聯絡電話 (02)27208889#3543/3595
機關代碼 3.79.59
單位名稱 藝術發展科/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東北區
聯絡人 周蓀慧/廖盈秋
聯絡電話 (02)27208889#3543/3595
傳真號碼 (02)27253364
電子郵件信箱 bt-3197@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797,5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西北區(本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新台幣200元,請先至秘書室出納繳費後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17 17:00
開標時間 105/11/18 11: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東北區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0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2/18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西北區(本局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4個工作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5.09.01府工採字第10530240000號函修頒財物採購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本次為第二次招標,投標廠商得採用第一次之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證書面明細投標,換領本次之投標文件,請洽秘書室承辦人廖盈秋02-27208889分機3595 一、本案採公開招標異質採購最低標決標方式辦理,投標廠商須提送服務建議書。 二、本案資格審查後,將另行通知資格標合格廠商審查時間,辦理評審作業。經評審及格之廠商,並經簽報機關首長核定後,方辦理廠商價格標之開標,最低標得標。 三、廠商如有本案履約標的相關問題,請聯絡藝術發展科周蓀慧小姐。電話:02-27208889分機3543 四、本案開標日期(105年11月18日上午11時30分)係資格審查。預定決標日期為105年12月18日 五、押標金:新臺幣5萬元;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10%;保固保證金:契約結算金額3% 六、招標文件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08:00-17:00之辦公時間現場領取,或郵購方式請需另附回郵郵資新台幣80元。 地點:本局秘書室(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西北區) 工本費:招標文件售價新台幣600元,先至秘書室出納繳費後領取。 電子領投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七、投標文件請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 八、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5年11月1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5年11月1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1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周蓀慧/廖盈秋
聯絡電話
(02)27208889#3543/3595
機關代碼
3.79.59
單位名稱
藝術發展科/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東北區
聯絡人
周蓀慧/廖盈秋
聯絡電話
(02)27208889#3543/3595
傳真號碼
(02)27253364
電子郵件信箱
bt-3197@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797,5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西北區(本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新台幣200元,請先至秘書室出納繳費後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17 17:00
開標時間
105/11/18 11: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東北區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0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2/18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西北區(本局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4個工作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5.09.01府工採字第10530240000號函修頒財物採購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本次為第二次招標,投標廠商得採用第一次之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證書面明細投標,換領本次之投標文件,請洽秘書室承辦人廖盈秋02-27208889分機3595 一、本案採公開招標異質採購最低標決標方式辦理,投標廠商須提送服務建議書。 二、本案資格審查後,將另行通知資格標合格廠商審查時間,辦理評審作業。經評審及格之廠商,並經簽報機關首長核定後,方辦理廠商價格標之開標,最低標得標。 三、廠商如有本案履約標的相關問題,請聯絡藝術發展科周蓀慧小姐。電話:02-27208889分機3543 四、本案開標日期(105年11月18日上午11時30分)係資格審查。預定決標日期為105年12月18日 五、押標金:新臺幣5萬元;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10%;保固保證金:契約結算金額3% 六、招標文件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08:00-17:00之辦公時間現場領取,或郵購方式請需另附回郵郵資新台幣80元。 地點:本局秘書室(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西北區) 工本費:招標文件售價新台幣600元,先至秘書室出納繳費後領取。 電子領投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七、投標文件請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 八、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5年11月1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5年11月1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1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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