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A219 已決標公告

十字樓橫段噪音防治、廣場意象等修繕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決標日:105/10/2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貫嘉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25,000
原始預算
$ 560,000
底價金額
$ 525,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代碼 3.79.5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宋明貞/郭美珠
聯絡電話 (02)27208889#3610/3575
機關代碼 3.79.59
單位名稱 文化建設科/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東北區
聯絡人 宋明貞/郭美珠
聯絡電話 (02)27208889#3610/3575
傳真號碼 (02)27253364
電子郵件信箱 bt-joy@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6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西北區(本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新台幣200元,先至秘書室出納繳費後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08 17:00
開標時間 105/11/09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東北區(本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西北區(本局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規劃設計自簽約次日起80日曆天內完成,監造至工程驗收合格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5.08.19府工採字第10530003201號函修正技服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需為合法立案廠商且未經依政府採購法停權者。 1.建築師事務所:a.開業證書。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3.信用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該單位有權人員及經辦員簽章者無效)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廠商切結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標,但應於本機關通知期限前補正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如有本案履約標的相關問題,請聯絡文化建設科承辦人宋小姐。電話:02-27208889分機3610 二、開標日期105年11月9日上午10點係資格審查,本局另行通知合格廠商評審時間。本案預定決標日期為105年12月8日。 三、本案服務費用採建造百分比法計算,依施工經費(預估6,250,000元)提列約8.96%計算。 四、免押標金及履約保證金 五、招標文件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08:00-17:00之辦公時間現場領取,或郵購方式請需另附回郵郵資新台幣80元 地點:本局秘書室(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西北區) 工本費:招標文件售價新台幣200元,先至秘書室出納繳費後領取 電子領投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六、投標文件請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 七、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5年11月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5年11月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0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9
聯絡人
宋明貞/郭美珠
聯絡電話
(02)27208889#3610/3575
機關代碼
3.79.59
單位名稱
文化建設科/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東北區
聯絡人
宋明貞/郭美珠
聯絡電話
(02)27208889#3610/3575
傳真號碼
(02)27253364
電子郵件信箱
bt-joy@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6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西北區(本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新台幣200元,先至秘書室出納繳費後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08 17:00
開標時間
105/11/09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東北區(本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西北區(本局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規劃設計自簽約次日起80日曆天內完成,監造至工程驗收合格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5.08.19府工採字第10530003201號函修正技服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需為合法立案廠商且未經依政府採購法停權者。 1.建築師事務所:a.開業證書。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3.信用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該單位有權人員及經辦員簽章者無效)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廠商切結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標,但應於本機關通知期限前補正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如有本案履約標的相關問題,請聯絡文化建設科承辦人宋小姐。電話:02-27208889分機3610 二、開標日期105年11月9日上午10點係資格審查,本局另行通知合格廠商評審時間。本案預定決標日期為105年12月8日。 三、本案服務費用採建造百分比法計算,依施工經費(預估6,250,000元)提列約8.96%計算。 四、免押標金及履約保證金 五、招標文件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08:00-17:00之辦公時間現場領取,或郵購方式請需另附回郵郵資新台幣80元 地點:本局秘書室(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西北區) 工本費:招標文件售價新台幣200元,先至秘書室出納繳費後領取 電子領投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六、投標文件請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 七、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5年11月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5年11月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0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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